服务热线:029-87810562
高品质智能化法律服务定制平台
搜索
最新案例
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2-09-14    文字:【】【】【
摘要:案件代理律师: 欧文军,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佳楠,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编写人: 常佳楠,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案情简介】 2006 年6月8日,卫某、王某在咸

案件代理律师:欧文军,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佳楠,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编写人:常佳楠,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案情简介】

2006年6月8日,卫某、王某在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10月28日,婚生子王小某出生。自2010年开始,王某因个人原因在卫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透支卫某的信用卡。此后,双方因透支信用卡等问题多次发生争吵,致使双方矛盾升级且王某存在殴打卫某的行为。2019年3月,卫某、王某购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碧桂园高新时代一套房屋及3个车位。2019年之后,王某仍不断透支卫某的信用卡,经卫某多次劝说后仍不改正,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卫某遂委托我所起诉。

【案件争议焦点】

1、卫某、王某是否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2、由卫某直接抚养王小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王某所欠巨额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4、卫某与王某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

1、卫某与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案中,自2006年王某与卫某结婚后,王某经常在卫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透支卫某的信用卡且以卫某的名义进行借款。2019年后,王某多次对卫某实施家暴,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前述规定,卫某与王某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

2、由卫某直接抚养婚生子王小某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予以优先考虑:……(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本案中,王小某已满十三周岁,其表示愿意与母亲卫某共同生活。另王某具有暴力倾向,与王小某共同生活不利于其身心发展。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婚生子王小某应由卫某直接抚养。

3、王某所欠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王某未经过卫某同意多次透支卫某信用卡导致巨额债务,且王某并未将信用卡消费用于家庭生活消费,而是用于其他个人支出,卫某对此并不知情,因此,王某所欠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4、卫某与王某的共同财产应当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卫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为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以及三个车位。二人对此协商未果,因此,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编者思考】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信用卡债务问题

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2、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随着各种消费方式的不断开拓,当事人必须注重证据的保存和搜集,否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三、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3-2020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29-87810562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大话南门壹中心1609室 陕ICP备15007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