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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所组织集体学习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2-08-29    文字:【】【】【
摘要:8 月26日下午,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在律所办公大厅集中组织双周五例行学习和案例分析研究。 首先,所主任臧树华律师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8月26日下午,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在律所办公大厅集中组织双周五例行学习和案例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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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所主任臧树华律师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李文宪律师主讲了其亲办案件《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李律师一改其他讲解案例就事论事、平铺直叙的风格,而是针对大家对于公司法相关案例承办较少比较陌生的实际,首先从理论和概念引入,指出,公司证照具有物权属性,归公司所有,从而使得案件的案由得以扎实确立。接着,在原告资格确定依据、认定被告、案件客体等方面运用了大量的公司法等相关理论知识。案件讲解后大家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李律师从业近三十年,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案件分析把控自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听后让人受益匪浅,参与学习的同志纷纷表示“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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